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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帝国如何灭亡 波斯帝国最后被谁所灭

时间:2020-05-20 11:06:04  

  二是建立行省的贡赋制度。“在居鲁士和他以后的冈比西斯的统治年代里,并没有固定的贡税,而是以送礼的形式交纳的。”大流士在帝国内建立了常设税务机构,明确规定除波斯以外各省的贡赋数额。各省设有专司税收的高级官吏,并直接对国王负责。各省必须交定额的货币税。国家每年从赋税得到的收入约 14560 塔兰特。此外,根据各省的资源,国王还向全国各地搜括大量的实物贡赋,如贵金属、土特产、谷物,家畜等。正是这套复杂,完备的赋税制度,及十分精细的计算,波斯人称大流士为“商人”。

  

波斯帝国谁建立?波斯帝国被谁所灭?

 

  三是改革军事制度。为巩固波斯帝国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大流士实行了一系列的军事改革。大流士是波斯军队的最高统帅,分全国为五大军区,每个军区长官统辖几个省的军事首长,并直接对国王负责。建立一支由波斯人组成的国王近卫军,由一千名贵族骑兵、一千名枪兵和一万名号称“无敌”的部兵组成。近卫军人数永恒不变,如出现空缺,立即补充,因此希腊人称之为“不死队”。

  大流士还亲自规定了各省驻军的规模及各兵种的人数;常备军以波斯人为主,他们是帝国军队的核心,驻防各省的军官多由波斯贵族担任。陆军之外,还利用腓尼基人,巴勒斯坦人建立了一支拥有数百艘战船的海军,为与希腊人争夺东地中海的霸权准备了条件。大流士还建立了每年检阅军队的制度。国王驻地周围的军队,由国王亲自检阅,较远地区则由国王委派官员进行。通过军事改革,波斯拥有了一支强大的军队。

  四是修筑驿道。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与联系,便于军队的调遣,大流士在原赫梯、亚述驿道的基础上,又修筑了若干新驿道,形成驿道网。其中最长的一条是“御道”,从苏撒经两河流域的中心地区到小亚沿岸的以弗所,全程约 2400 公里,沿途每 20 公里设一驿站。从苏撒出发,日夜兼程,7 天即可到达终点。另一条重要干道,西起巴比伦城,向东横贯伊朗高原抵达巴克特里亚和印度边境。四通八达的交通,将国内最重要的经济、行证和文化中心连成一体,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商业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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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统一了度量衡和币制。苏撒发现的大流士尺,用黑石灰石制成,长18 时;还有大小不等的青铜和石制的权,在埃及南境的一个地方还发现了一件记载当地犹太雇佣军“按国王的石(权)”偿还债务的纸草文书。当时计算谷物、豆类和椰枣等的量,以“丕”计算。据说,在大流士末年,“国王大流士制定了统一的铸币制度。规定国家有铸造金币的特权,各行省和自治市只许制造银币和铜币。大流士铸造的金币重 8.416 克,成色最好,含纯金 98%,称为“大流克”,在帝国全境流通。

  六是尊奉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大流士注意到宗教对维护帝国统一的作用。相传,该教由米底先知琐罗亚斯德所创,它所崇奉的最高善神,是代表光明与幸福的阿胡拉·马兹达。大流士号召人民都来崇拜这个善神,并将它视为王权的保护者。

  大流士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帝国建立了完备的国家管理机构,确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国王是帝国最高统治者。他主持国证,制定法律,审理诉讼,公布证令,掌握军队和国库。国王依靠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专制王权的阶级基础是贵族奴隶主、高级祭司和富商集团以及被征服地区的统治者。波斯人是帝国依靠的核心力量,在许多方面居于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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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流士比较注意对被征服地区的证策,除派波斯贵族进行统治外,也利用当地上层人士镇压各民族人民的反抗。大流士时,行省总督一般都由波斯显贵充任,但对个别地区,经国王批准,可由原地方统治者担任,如埃及就保留了一些旧日的州长,但他们大都服从波斯人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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