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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在文中爆料称,在合同更改后的两个月,店铺被一家电商公司收买(也就是上文采访到的公司),“在第二份合约更改后的两个月,有一家叫做缇苏的电商运营公司找到我们店铺,说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运营网店。因为当时薛之谦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笔1000万,还要制作自己的音乐,就向这家公司要求先预付400万的合作条件。他向我提出希望这400万他全部拿走,并作为补偿,把他最后剩的10%也都给我。 ”

但李雨桐认为,“对于我来说,我需要拼命干下去,先还掉预付的400万,然后只分到总营业额的45%,还指不定又得拿去填无底洞,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最终还是决定放弃网店,与薛之谦分道扬镳。
对于这件事,缇苏方面在我们的采访中表示,他们跟薛之谦的电商合同刚签完一个月左右,他跟李雨桐就散伙了,由于李雨桐退出,这家网店经营受阻,虽然在此之后换了模特打算维继下去,但网店粉丝并不买账,店面销售掉得很厉害。也因此,网店和缇苏没有再合作下去,“后来缇苏承诺的400万预付款没给薛之谦。因为合同签完李雨桐退出了,薛之谦还跑到杭州来跟我们沟通、道歉了。不过李雨桐后来应该也不知道缇苏有没有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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