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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短视频盗版侵权说不 影视行业四月两次集体呼吁

时间:2021-04-26 10:49:57  

        保护版权向优质内容付费

        对于这份倡议书,各方基于不同立场各有表态。

        某短视频平台影视解说博主说,根据以往的经验,影视的版权边界很模糊,规则也并不明确,有的用一点片段都不能发布,有的即便将全剧分段切条上传也没有障碍,“处不处理看平台”。短视频平台上除了这些靠“二创”版权作品获取流量变现的作者,还有很多粉丝和短视频爱好者自娱自乐。某作者就表示,目前处于观望阶段,如果未来“二创”真的需要购买版权,会考虑版权的价格以及自己对于素材的喜爱程度,有可能会为自己的爱好花钱,不过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高产”。

        著名制片人于金伟表示,无论长视频还是短视频,保护创作者版权、向优质内容付费,才是构建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良性发展的根本,才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

        于金伟说,电视剧行业仍处于艰难爬升过程中,只有为数不多的电视台还在坚持播首轮剧,相当大体量的版权剧制作成本靠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家视频平台购买、消化,“在市场低迷发展时期,长视频平台客观上给了影视公司活着的可能性”。但是免费的“短视频平台追剧”,令版权剧分流明显,付费平台收益锐减,最终受伤害的痛苦必将从长视频平台传导至影视制作公司。“短视频的繁荣是好事,获利后应该反哺输出内容的影视行业,而如果目前的状况不改变长此以往无异于竭泽而渔”。

        短视频“搬运”说到底是版权意识的淡薄和对新生事物法律法规的滞后。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昨天上午的表态,是对影视权利人呼声的积极回应。版权局还表示,今年将大力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文/本报记者杨文杰

        律师说

        短视频平台及创作者是如何侵权的?

        短视频侵权都有哪些类型和特点?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界定和处罚短视频侵权行为的?侵权方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长期代理文娱行业知识版权案件业务的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律师。

        短视频创作者侵权有5种招数

        王军称,短视频侵权主要包括创作者侵权及传播平台侵权两种方式。创作者通常有这五种直接侵权方式:“秒盗”,即整个短视频被完整搬运转发到平台,这些短视频包括影视剧片花、花絮、片尾曲以及一些网红知识产权(IP)短视频等;“长拆短”,即将热门影视剧等长视频裁剪做成数个短视频,上传至平台;“画中画”,删除原作品片头片尾,将核心画面直接裁剪或组装成新的小视频传播;“二次创作”,未经许可对影视经典等长视频或者短视频二次创作,形成一个“新”的短视频;“微加工转发”,将原短视频进行了删除片头片尾,商标(logo)被打上马赛克,画面缩放等小改动,上传至平台传播。

        伪装自媒体平台利用算法侵权

        在短视频平台侵权方面,属于直接侵权的有:平台方直接上传侵权短视频内容,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平台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侵权短视频,由第三方机构使用其在平台注册的账号将侵权短视频上传至平台;平台内部人员自己注册了大量自媒体账号,平台方伪装成自媒体,分类上传,并且通过算法推荐给用户,滥用“避风港原则”逃避责任。

        “某些短视频平台方推出各种培养计划,鼓励、诱导注册用户上传侵权短视频,平台再通过算法主动推荐给网民;虽仅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但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虽仅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这些都属于短视频平台间接侵权。”王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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