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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围观者的拍照行为看,其实已经涉及到社交媒体的传播以及个人隐私权利的冲突问题,因为发生的事件是在公共场合,那么群众是否有权利拍照并且散播呢?
涉事场合严格说来是在车内,但因为车门开着,车窗也能很明显看到车内的情况,所以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就可以属于是半公共场合,而在公共场合群众行使自己的拍照权利,按理来说应该是自由的,但是法律上却是不提倡进行传播的。

因为,涉事者的样貌声音以及一切可以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都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权范畴,如果在未得到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大量传播,其实也是在侵犯他人的隐私和权益,所以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应当排除这些能够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而且发生性关系是个人隐私,偷拍或上传视频的,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且这种视频通常会涉嫌饮秽视频,如果被广泛传播就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最重要的是,像这种不雅行为的传播到网上,引起争议,其实也是在扰乱社会秩序,引起他人的心理不适或不满。
因此,在吃瓜的同时,也要遵循一定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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