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分别为报称任职设计师的向佑(22岁)、装修工人高志彦(35岁)和货车司机宋文基(33岁)。案情指出,2009年9月6日晚上11时,向佑与9名友人、身穿篮球衣在赤柱新街一间超市门外聚集,当时有运货工人正准备搬货进店内,因赤膊的高志彦和染金发的宋文基也在店内,店员遂要工人稍等才搬货。
运输工人待高和宋离开后搬货进店内,其后看见高与向佑及其友人打架,宋稍后加入打斗,众人期间曾暂停了一会,然后再打起来,场面混乱,最后有人报警,3名被告送院,向佑的面和颈等有瘀伤和擦伤,高的眼眉裂伤,宋则面和胸部有瘀伤等。
附:向华强家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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