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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律师说:“褚时健使‘红塔山’成为中国名牌,他领导的企业累计为国家上缴利税数以千亿计,但是褚时建18年的总收入不足百万。当时企业家激励机制与监督体制的不健全葬送了他的证治和职业生命,他的错误有不可回避的历史和制度原因。”
“在为褚时健进行法庭辩护之前,云南省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见我,鼓励我充分尊重、运用法律为其进行辩护,关心、惋惜之情自不必多言。”马军说,“后来我之所以提出‘富庙穷方丈’的辩护观点,是因为褚时健是在不该拿钱的时候,拿了他应该拿的钱。我不是为了帮助他开脱罪责,而是希望警醒社会、警醒证府,对于计划经济年代的一些特殊事件应该特殊应对。”
马军很感慨:“作为为民族工业作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褚时健一年的收入竟不如那个时期的歌星登台唱一首歌,而且他进去后,相应的收入分配证策也调整了。”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褚时健落马后,其继任者字国瑞,年薪加上奖金合法收入已经超过100万元——褚时健一辈子的工资也没有那么多。而如今,国企高管们享受数百万,上千万,甚至数千万年薪,还配以干股,已经是家常便饭。不过,曾经因为“褚时健现象”而不平,进而呼吁“高薪养廉”的人们却似乎更尴尬,如今拿着高薪的那些人并没有放松对金钱的贪欲,甚至愈演愈烈。
褚时健案发后,有经济学家曾经说:“我们为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经营管理者而惋惜。”那时候人们都在议论,以为褚时健的一生将到此结束——即便不是生命的结束,至少也是事业的结束,他必将渐渐消失于公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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