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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
为了保护其在众多娱乐场所的利益,陈×伟团伙通过招聘“保安”等形式扩大势力,招募30余名某省籍人员组成专门打手队伍,24小时候命,配备2辆专门的面包车供打手队伍使用。而陈×伟本人,出席各种场合后面一定会跟两个打手。陈×伟经常在团伙成员面前说:“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只要有客人在陈×伟旗下的场所“闹事”,打手队就会对客人进行“修理”。该打手队伍实施了多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曾将人打死、打成植物人。
为扩大势力,陈×伟“精心”安排组织骨干和积极参加者入股组织经营公司。对于旗下业务,陈×伟从不亲自出面,而是安排团伙成员担任各场所的法人、总经理。他则在幕后进行利益分配、人事任免。自2007年开始,他就不断进行“规范”式管理,意图“洗白”。
他招募人员组成所谓看场“保安”队伍,对被公安抓获的组织成员、嫌疑人家属以发放“安抚金”、为其聘请律师等方式笼络、控制组织成员。2010年1月,该团伙成员郑×科等人在芳村大道西故意将被害人梁×斌活活殴打致死。案发后,陈×伟等团伙头目故意窝藏、包庇郑×科等人,提前结算工资,提供逃跑资金,在郑×科等人潜逃返回以后,继续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其在公司担任某一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提供非法保护。
嗅到危险销毁证据心怀侥幸终被抓
荔湾警方2011年10月针对陈×伟经营场所周边的线索进行摸排。陈×伟隐约感觉自己成为调查对象,在2011年11月6日,陈×伟安排人员将公司财务账目进行转移,销毁了大部分公司账簿、资料,同时关停旗下涉“赌毒”营耶敗所及夜场、酒吧等涉“黄”业务,遣散了看场“保安”,以“投资”的方式将非法获取的收益进行转移和“洗白”,转移资金到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和“置业”,试图逃避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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