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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距过近
△发生追尾致命错误三:人员下车
追尾之后,三车驾驶人及乘员全都下了车,从视频来看,应该是在查看车损、商量如何解决,但却犯了“人员逗留在事故现场”的“大忌”。
发生交通事故后,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无论车辆是否能够移动,车上所有人员都应尽快撤离到高速公路路肩、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其他从此经过的车辆及人员同样禁止停留或为了拍照而减速。
致命错误四:三辆轿车未开双闪
追尾发生后,三辆车都没有开双闪。
双闪最大的作用是警示。开双闪能帮助其他车辆及时发现前方存在危险,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二次事故。而根据画面看出,三辆车均未开启双闪,这很可能是后方大货车未能及时躲避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视频中有多辆大型车都开了双闪。开双闪不一定能避免事故发生,但不开双闪,发生更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一定更大。
致命错误五:肇事大货车视线被遮挡
视线被遮挡,其实归根结底也是跟车过近。各位司机在开车时一定要牢记一条驾驶经验:跟车行驶时,如果前车忽然变道,不要犹豫,自己也要跟着变道。
这条经验看起来简单,却非常实用,尤其是在跟随大车行驶时,后方车辆视线完全被挡,无法判断前方路况,如果大车突然变道,一定是驾驶人发现前方有了突发情况。
从画面上看,此次事故中的肇事大货车显然犯了这个错误。

致命错误六:大车占用快速车道
在说这条错误前,先普及一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三项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这三项规定交叉印证,可以得出结论:大型车辆(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占用快速车道行驶(超车情况除外)。
而从事故中可以清楚看到,肇事大货车及其前方切换回中间车道的大车,在事故发生前,一直行驶在快速车道上。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不是单一因素造成,而是多重因素(包含人、车、路等)综合导致,这起事故就是一个典型,而“二次事故”无疑是此次事件中最值得所有驾驶人关注并引以为鉴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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