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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看来,陨石并不是典型的埋藏物,也不属于通常所理解的矿藏,但它“天然形成、可能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在此之前没有被任何人控制占有”,跟矿藏的属性更接近。
“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不承认谁发现就归谁所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解释说,通常而言民法上无主物的“先占”是取得所有权的一个方法,但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无主物”和先占原则,他更倾向陨石是特殊矿藏,归国家所有,“但是对发现人、占有人、控制人也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陨石的归属不明,某种程度也激发了民间的寻陨热情。
三年前,韦杰加入了一个陨石爱好者的QQ群。在这个群里,寻找伙伴和出售陨石是第一要务。
很多人是从奇石爱好者转移过来的,他们称彼此为“星友”,互相出谋划策。一些人把自己收藏的大大小小的“陨石”展现出来,像在推销一件珍奇的宝物。
一些出去寻陨的人高度戒备,担心信息泄露引来劫掠;而更多人跃跃欲试,认为或有希望找到陨石;每一条相关线索都会在群里引来骚动;但没有人对陨石的所在确定无疑,当然,寻陨的结果通常是落空。
常常是,陨石还没有找到,一些自称能够鉴定陨石真假和拍卖陨石的中间商或投机者就会出现。
“做的都是发财梦。”韦杰说。他想高价出售手里的石头,但询价者寥寥。后来以每克20元的价格卖出去了100多克。
去年,韦杰在网上联系了上海的一家拍卖公司,对方收取了他一千元的鉴定费,看过照片后,告知他的陨石被某个大老板看上了,愿意出价200万元,让他带着实物到公司进行仪器鉴定,实物鉴定费需要3万元。
韦杰没去。他对拍卖机构不信任,但又坚信自己的陨石是真的。“现在的陨石和多年前的玉石一样,有发展空间”,他不无乐观地畅想。
4块真陨石失序
国内的陨石热从2013年开始。那年,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州发生陨石坠落事件,此后,网上出现高价出售的陨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收藏陨石。
“人们对陨石知识的渴望与日俱增,但是,我国的陨石科普工作却严重脱节,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徐伟彪说。
他曾写过一本科普书籍《天外来客:陨石》。“陨石是地外天体碎片降落到地球的岩石样品,是人类直接认识太阳系各天体珍贵稀有的实物标本”,他在书中写道。
物以稀为贵。一些人醉心搜寻陨石的惊险体验,也有一些人费尽心机只想发笔横财。
“很多寻找陨石的人盲目,敢于冒险,不计后果。”赵志强认为,打着“陨石猎人”旗号,一心逐利的人对陨石文化淡漠,“眼里只有钱”。
在他看来,一个合格的陨石猎人,“不光要具备陨石的知识,还要思想上得过关,不能卖假陨石。”
深居研究室里的徐伟彪经常和善于在野外活动的“陨石猎人”来往,甚至合作。“他们会帮我们进行一些陨石的搜集等地面工作。”
猎人有猎人的规矩,但整个陨石圈却良莠不齐。在国内,只有一些官方的科研机构和高校里的科研室掌握陨石鉴定的方法。“但他们一般不会帮老百姓鉴定,(而且)大部分都不是陨石,没必要去鉴定。”徐伟彪说,陨石鉴定是一项精细的工作,需要用工具采样做成切片,送到相关部门检测其中含有的元素才可以确定是否是陨石,以及其类属。市场上一些鉴定机构并不科学。
“上百家假陨石组织泛滥,甚至抛开科学家认定的标准,建立了一套自己的陨石鉴定标准。敛财的方式主要是收取高额检测费,开具并不合法的检测证书。”赵志强说。
前几年,赵志强遇到一个玩玉石的古稀老人,拿着十几块陨石做成的小人物件到他那里鉴别。他一看,“明明是褐铁矿”。老人不服,坐着火车到山东找人鉴定。得到了“长江陨石”的答案和一纸证书,“他们一点地球岩石的知识都没有,都是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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