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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离家上了大学,他隔着半个中国给我报告天气,提醒我他自己都不了解的南方气候是多么变化无常,然后在一个天气预报说有17度的好天气,穿着一件衬衫杀了过来。
那是12月份我穿棉裤套羽绒服的武汉,我冒着大雨在学校门口捡到了冻成年人形冰棍的李子,他打飞的三天往返两千公里,为了给我过个生日。
如果说这些还不足以戳我心窝子的话,他从那个冻得皱皱巴巴和他没两样的书包里掏出一碗我家乡的酿皮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里被浇了勺焦糖浆,又热又疼又甜。
那天我带他去吃火锅暖暖,氤氲热气里他说:
“这地儿真挺不错的,不然以后我也来吧。”
我被特辣牛油锅辣到耳鸣,脑子都没过就怼他:
“你是还没被冻够咋的?”
我这人有时候神经大条到可以游鲸鱼,那些能跨过江河翻山越岭的情谊,别人不把它串成一句话砸我脑袋上,我就不太能反应的过来。
所以第三天他自己顶着寒风飞回了内蒙,然后我们按部就班各自在长江两边忙碌生活,再然后水到渠成的因为分离而生疏走散。
我常反省自己是个太过依赖仪式感的人,要庄重的道别,要正式的开始,要认真的纪念,似乎以此作为人生的节点来铭记所走过的路。
所以后来在电影院里看到最后见清和小晓站在门口认真的叫了对方全名然后说再见时候像幼儿园小孩道别一样的画面,真的像一只拳头一下子朝我招呼过来,我连点准备都没有,就疼得呲牙咧嘴。
好几年了,我一直以为我们之间欠一个道别。直到今儿在马路边我才忽然想起来:
大三那年司考之后我逃课回家,我们俩在我家门口的奶茶店见过一面。
那时候他身边有了个很不错的姑娘,温柔善良,照顾起他面面俱到。
看得出他对生活挺满意的,那个还没我高的时候就在过马路时半边身子挡在我前头的男孩,也被另一个姑娘养出了一点我不曾见过的骄矜。
他被我用毒辣手段摧残之后好不容易戒掉的烟又捡了起来,吸一口然后带着点心有余悸地背着我把烟吐到空气里。
那天他说:
“真的挺遗憾的,咱俩折腾了十来年,到最后只是做了好朋友。”
那天他送我回家,一路都表情平和举止淡然,就到了小区门口的时候站着不走,非要来个拥抱。
其实那个拥抱就已经是他的道别了。
他在认真地和我告别,和过去的他道别,只是彼时的我,不曾意识到而已。
今天在初夏半暖还寒的马路边,我才终于后知后觉明白了过来。
初中时候他兜里吃不完的奶糖;高中时候钱包里仅有的给了我的一百块和他自己做的配色奇丑镶了我名字的手链;大学时候他千里之外背来的带着北方冰凉温度的酿皮。
还有那只我从他手上硬薅下来的现在还挂在我钥匙包里的尾戒。
那些昨天好像真的只是昨天,却又远的像被封存在了我无法触碰的另一个次元。
或许再过不久,我们就该互相收到结婚的请柬,然后在婚礼上像每一对经年老友一样热泪盈眶的祝福对方天长地久早生贵子。日子继续过下去,再然后我们就在琐碎生活里完全忘记少年时那些形影不离的日子和到现在看来也依旧闪光的情谊。
很久之后我们再见面,只剩连名带姓的寒暄。
但是,那些花儿,它们开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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