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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燕离婚了。
因为要跟王宏离婚还闹的喝了一回农药,幸亏发现的即时,才救了过来。可是,他跟春燕的孩子也没有了。志刚还记得那天春燕抱着他声泪俱下道:“志刚,我为了你把婚都离了,为了你差点连命也没了,现在我妈不认我了,你再不要我,我现在就去死,呜,呜”
志刚看着春燕,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难受。
就这样跟着春燕一起生活。可是,志刚像变了个人似的。小工厂还在操作。可是志刚却很少在村里子活动了。
一年后,志刚转让了小工厂带着春燕离开了村子,来到陌生的城市。那一年他38岁。
志刚走的时候把大部分钱留给了小娟,因为小娟要养女儿,而志刚只带了俩人三个月的生活费。志刚想,再怎么也活得下去。但往往,生活总是事与愿违。
外面的日子过起来并不如意,处处都需要钱。俩人碾转了好几个城市。44岁那一年,志刚跟一个湖北人做鞭炮生意,因为操作不当,存放鞭炮的房间发生了爆炸,把一个工人炸伤了,辛苦了几年的钱又没有了,还因此欠了一屁股的债。
有一次回到家,一桌佳肴,叫春燕却无人应。他以为春燕又出去跳舞了。衣柜里一套崭新的衣服是春燕给他买的。还有一张字条。
春燕走了。回家了。
志刚觉得挺对不起春燕,自己承诺要让春燕过上好日子,到头来,却是这番光景。走了也好。如果王宏没有再娶,还能不能再接纳春燕,毕竟春燕是王宏儿子的亲妈。春燕也就这么一个孩子。
都过去了。

志刚以前想到这里都是无尽的悔恨与疼痛,但是现在想到却不痛了。是不是痛的多了就忘了痛了。他最对不起的人是小娟。他现在还能做什么?在别人眼里,自己已经是个怪物了。春燕离开的时候他的腿还是好的。去年因为发生了一场车祸,眉毛骨的位置留了3.4公分的疤,腿也装了假肢。这或许就是命吧。
4.
志刚慢慢走过去,扶起倒在地上的自行车。
人群早散了。只留下他和坐在地上的她。
志刚重又朝回走。
他想回去,还能回去吗?
他的前方模糊一片,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是雨还是雪?
冷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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