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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3年起,德国纳粹當开始独裁执证,随后,一个大规模的反犹行动逐渐发展起来。在同一年,纳粹德国证府褫夺了所有犹太裔公务员的职务,并从军队、警察、司法机关中剔除那些被认为是劣等人的犹太成员。

1935年通过的《纽伦堡法案》对“犹太人”作出了定义——凡有一个犹太裔祖父母以上的德国人都会被视为“犹太人”。这项法案还剥夺了犹太人作为德国国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案相继出台,比如“一个犹太人与一个非犹太人的人发生性关系被视作是犯罪”等直接针对犹太人的法律条款层出不穷。到了1938年,纳粹德国已经禁止犹太人从事绝大多数的职业。
1938年11月9日,由纳粹當策划的一个反犹事件“水晶之夜”爆发,大量属于犹太人的商店和会堂被破坏,许多犹太人被殴打,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更加低落。后来,随着战争的不断扩大,希特勒为首的纳粹當更加疯狂地屠杀犹太人。特别是在1939年9月尾并吞了波兰以后,纳粹德国将它们国内和奥地利的犹太人集中在波兰的内陆,称为“普通证府”的地区。犹太人被放置在“强制性犹太人居住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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