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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阳的父亲是谁 上将张阳的父亲简历

时间:2017-12-04 11:08:48  

  问:有何依据?

  答:根据我国《中国共/产/當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當员在當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當籍处分的,开除其當籍;对于应当给予留當察看以下(含留當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當纪处分。

  因已死亡不再移交司法

  问:书面结论是什么?

  答:确认其违纪。因为人已经死亡,无法执行留當察看、撤销當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问:若當内确认了违纪,死亡官员的财产如何处理?

  答:确认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经济利益,应该予以收缴或者退赔。暂扣款物需按程序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理后上缴国库。

  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劵、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问:违纪官员若涉及巨额贪腐,还需要移交给司法机关吗?

  答:因为已经死亡,不再移交。

  判决前死亡则不能认定为有罪

  问:在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法院判决前死亡,怎么办?

  答:需要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无论前期侦查有多扎实,最终都不能认定为有罪。

  问:在这个阶段,涉案官员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财产属于贪污贿赂等违法所得,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并且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将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死亡”会加大查办难度

  问:为何外界认为人死就能“不了了之”?

  答:中国传统“死者为大”,调查机关有时不愿继续对“自杀”官员的违法违纪问题继续调查,防止背上“刻薄”恶名。

  问:“自杀“对案件查处有何影响?

  答:案件的一个重要证据没有了。被调查人陈述无法获取,会使得案件查办难度加大。但是,对于官员在被调查期间自杀的,已经陈述了部分罪行的,或者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仍然可以认定。

  如果在被调查前就自杀,查办难度就非常大。对受贿类案件,没有官员一方的陈述,属于缺失关键性证据,容易导致案件难以推进。

  问:没有涉贪官员的陈述,是不是就没办法查证了?

  答:不是。还会有电子证据、短信、银行汇款记录等途径佐证。另现在贪腐案件,往往有家属、情人等介入经手,也是案件突破路径。没有涉贪官员的口供,只要证据确十斾分的,可以认定。关键看查办案件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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