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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他们不得不顾及案件的社会影响力,不得不考虑公众的情绪,毕竟,合乎情理的事情并不一定合乎法理。社会舆论与法律条文直接起冲突是常有的事情。
而中国人又常常特别重“情”,在大多数人眼里,“情理”始终大于“法理”,这就对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又构成了威胁。
中国人还常说“人多力量大”,社会舆论就是处于这样的一种情况下。
大多人普通群众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案件的判断中基本上都是根据自己的情感来衡量。
这往往容易造成合情但不合法的尴尬局面,从而引发社会舆论和司法审判之间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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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是司法审判还是社会舆论,我们的共同目标都是维护社会和平,促进公平公正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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