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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崔家国表示,在该案中,李亨利主要是通过提供资金场所,给境外反华分子予以支持,根据《刑法》规定,李亨利行为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该罪是性质极为严重一类犯罪。
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干警说,这是一起吃中国饭砸中国碗的典型案件。李亨利之流,出生在中国,生活在中国,生意也在中国。他们利用中国的改革红利,赚取了大量钱财,但是他们将这些钱财,用以资助境外反华势力,支持反中乱港。他们的行为给香港的社会证治稳定和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我们国家安全机关警告李亨利之流,无论你是站在幕后的金主,还是站在反华的前沿,只要你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者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我们国家安全机关绝不手软毫不留情,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哪些是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
阴谋颠覆证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近年内地反间谍措施
201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颁布实施。反间谍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和保障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法律。实施反间谍法,显着提高了人民群众反奸防谍的敌情意识。
2015年11月和2018年4月
“12339”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以及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先后开通,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大量涉及间谍活动的可疑线索。
2019年4月15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国家安全机关依据反间谍法有关规定,对一批做出重大贡献的举报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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